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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0日      阅读量:      作者:党建网

中共苏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

电 话 通 知 稿

〔2018〕52号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各机关党委,各直属总支、支部: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支部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把支部建设成为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夯实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落实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

重视和加强党支部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特征。《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了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机关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作为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好。

二、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

各级机关党组织要系统全面组织党务干部和全体党员开展《条例》的学习。要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条例》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机关党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条例》上来,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要按照中央通知要求,把《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带头开展学习。要通过“三会一课”、座谈研讨、专题党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组织党员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议,增强学习《条例》的自觉性。学习情况及时录入苏州智慧党建平台。

各级机关党组织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杂志等多种传播媒介,线上线下相结合,创新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和内容,促进各级党组织、广大机关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要求,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市级机关工委将适时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解读辅导,组织党支部书记集中研读、逐条逐段学习,掌握《条例》内容,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党支部工作。

三、扎实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

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级机关党组织书记要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围绕中心开展支部工作,切实提高抓支部建设的能力水平。党支部班子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落实《条例》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全面推进党支部政治建设、组织设置、班子队伍建设、党内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基础保障建设、考核评价机制等标准化、规范化,以标准化为抓手,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支部书记要坚持以身作则,坚持立足实际谋落实、矢志创新求突破,要对照《条例》,坚持学习与整改相结合,聚焦问题边学边查边改、立知立行立改,以解决问题的实效检验贯彻落实的成效,切实提高基层组织力,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已为市级机关党组织订购了《条例》,请各党组织派员于12月14日前至工委1204室领取,并及时分发至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委、总支和支部。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同时将相关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上报机关党建网。

领取《条例》相关事宜,请与工委组织处联系,联系人张尧、周潇,电话:68610515。

中共苏州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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