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苏州市电化教育馆党支部活动记录
1月5日 ,党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党员进行定格,经过民主评议,2015年度陆琪同志定格为优秀,其余党员为合格。同时推荐陆琪同志为党员承诺先进个人。
1月6日,中心组学习《习近平主席2016年新年贺词》
1月20日,全体中层以上干部至发展中心参加教育局组织的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专题报告会。(主讲:省纪委杨光主任)
1月21日,党员填写《党员积分考核表》
3月8日,组织全体女教工参观北外附属苏州湾外国语学校
3月18日,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4月27日,组织全体党员和民主党派参观第九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联合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活动)
4月28日,馆长、书记参加市委教育工委组织的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宣讲会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江苏省教育厅倪道潜副厅长宣讲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顾月华局长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4月29日,中心组学习,传达市委教育工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的精神。
5月8日,按照全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要求,根据苏州市委教育工委的统一部署,为确保我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苏州市电化教育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关于在苏州市电化教育馆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5月9日,召开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指示精神,并对后续的学习活动进行了热烈研讨。会议由市电教馆俞伽书记主持。会议深刻阐述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明确了学习教育的重点任务,要求党员同志切实增强自觉性、主动性、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电教馆的中心工作,坚持学做互进、改促并举、知行合一。
5月,科级干部完成教育局组织的党章党规100题测试活动
5月19日,向全体党员发放《学习小组》的系列笔记本,开始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抄党章活动。
5月19日,中心组学习市委周乃翔书记在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座谈会上的讲话。
5月16日—22日顾瑞华馆长带队对铜仁进行全方位的教育信息化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为铜仁的教育信息化建设提供重要的数据决策。
5月27日,全体党员缴纳2016年上半年党费。
6月1日起,全体党员开始自学《中共苏州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向崔根良同志学习的决定》,学习崔根良同志的优秀事迹。
6月1日,全体党员举行捐款捐物活动。当天,共捐款2200元,书包、文具等用品百余件。所捐款项将捐向党员关爱基金,所捐文具用品将于暑假由教师代表进行对口交流活动时送往贵州贫困学子手中。
6月1日,由俞伽书记主持,党员们重温了“两学一做”核心精神,交流了这段时间以来的党章抄写心得,并围绕“两学一做”开展了党章党规100题测试活动。
6月16日,中心组学习《与时俱进话党章》专题教育片
6月22日,中心组成员聆听了在苏州中学举行的李杰校长的两学一做专题党课。
6月27日,俞伽书记主讲党课《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集中学习崔根良同志优秀事迹,同时围绕“新时期共产党员思想行为规范”展开讨论。会上布置党员填写“五查摆五强化”清单,自查和梳理自身存在的问题。
7月1日前夕,电教馆的党员同志走访了华寿年、周俐、蒋建平、赵根荣等退休老教师,为他们送上了诚挚的关爱和节日的祝福。组织部分退休教师观看了《马本斋和他的母亲》。
7月1日前夕,组织在职党员观看《红色气质》微电影
7月12日起,根据《关于组织观看崔根良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实况录像)的通知》(苏教组函〔2016〕31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党支部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Page]QQ群发布通知,将崔根良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实况录像)上挂苏州电教馆党建网站,通过党员QQ群、微信群通知到每一位党员,要求全体党员认真观看崔根良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实况录像)并及时反馈观看情况,我们的党员同志纷纷表示,在观看崔根良同志先进事迹的过程中,深深折服于崔根良同志“敢为人先、敢攀高峰、敢创大业、敢争一流”的企业家精神,充分感受到了一个党员企业家对党忠诚、信仰坚定的党性,迎难而上的担当及勇攀高峰的拼搏精神。他的精神同时也激励着我们更加坚定信念、立足岗位、高效优质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7月18日起,根据苏组通[2016]53号文件关于推广使用“苏州市网上党员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平台。
7月25日—30日华露副馆长带队送教育信息化培训到铜仁并将全体党员捐赠的百余件文具用品送到当地教学点。
8月26日,领导班子两学一做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学习崔根良同志优秀事迹。
8月30日,全体教职工会议,集中观看崔根良同志优秀事迹
9月6日,召开退休教师座谈会
9月8日,召开党员和民主党派座谈会并围绕“学习系列讲话、强化四个意识”及“亮身份树形象,学习身边优秀党员”展开讨论
9月12日,慰问生病退休老师朱国雄
9月19日,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开展向李保国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层转〈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广泛开展向李保国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苏组通〔2016〕63 号),挂我馆党建网,要求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把李保国等先进典型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鲜活教材积极践行“四讲四有”。
9月22日,中共苏州市委教育工委“两学一做”教育工作第三督查组督查我馆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情况。
9月23日,传达苏组通〔2016〕65号转发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
10月9日,全体党员与退休老师电话联系,关心退休老师的身体生活,祝福退休老师重阳节快乐。
10月14日,馆领导班子集中学习李保国同志先进事迹,布置全体馆领导立家规正家风。将李保国同志的事迹报告会视频挂我馆党建网,布置全体党员自行观看。
10月17日,布置全体党员观看《永远在路上》
10月18日,布置全体党员观看全省践行“四讲四有”先进典型报告会视频。
10月20日,苏州市教育考试院、苏州市电化教育馆举行“两学一做”专题联合支部活动,邀请苏州市委党校刘建芳教授为支部党员们带来一场“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为主题的精彩党课,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10月21日,全体教职工会议,集中观看李保国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完成苏州市电化教育馆内部控制规范竞赛试题。
10月24日党支部将《关于转发省委办公厅< 关于用好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开展廉政教育的通知>的通知》(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电话通知【2016】126号)文件在党员QQ群共享,要求每位党员根据播出时间安排自行观看由中央纪委宣传部、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大型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
10月27日,根据《关于用好电视专题片< 永远在路上>开展廉政教育的通知》(中共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精神,党支部布置每位党员在观看《永远在路上》后撰写观后感,并在11月12日前上交党支部。
10月27日党支部将学习《永远在路上》的文件及视频在党员QQ群共享,要求每位党员利用业余时间自学。
11月1日下午共有13名党员(2位党员因休产假未能参加)集中电教馆行政楼三楼会议室观看《践行“四讲四有”先进典型报告会》。
11月9日上午,苏州市电化教育馆党支部组织全体教职工共同观看由中央纪委宣传部、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大型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第一集。观看结束后,俞伽书记和顾瑞华馆长面向全体教职工交流了观看《永远在路上》的心得体会。[Page]
11月10日书记参加教育党工委组织的“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暨直属单位书记工作例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11月10日将学习文件《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在党员QQ群共享,要求党员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11月11日,共收到15篇《永远在路上》观后感(本支部15名在职党员全部上交),经党支部评选推荐3篇观后感上报苏州市局监察室。
11月10日—12月4日,在党员QQ群里分享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相关学习资料,党员自学。
11月22日,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书记上党课,集中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11月24日,召开全体党员会议,集中讨论交流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心得。
12月1日,召开全体党员会议,书记上党课,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宣传党费补缴的政策口径。
12月5日,全体党员进行“两学一做”第三次大讨论,讨论主题:践行‘四讲四有’,做合格党员。
12月5日,开始自学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苏委教组【2016】60号)
12月8日,全体党员缴纳2016年下半年党费。
12月16日,向万年社区捐款2000元,用于慈善捐助。计划年前再捐1000元,用于帮困助学。
12月19日,皇甫绎达同志完成2016年度党员年报上报。
12月31日,党费收缴专项检查表,完成所有党员补缴党费的核算。
2017年元月3日起,补缴党费
元月5日,全体党员民主生活会
元月6日,民主党派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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