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 苏 州 市 委 教 育 工 委
苏教组函〔2016〕43号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开展向李保国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党组织、民办学校:
近日,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委教育工委发出《层转〈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广泛开展向李保国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苏组通〔2016〕63 号),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把李保国等先进典型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鲜活教材,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激励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向先进看齐,积极践行“四讲四有”。现就相关组织落实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总书记的重要批示,思想深刻,内涵丰富,对李保国同志的优秀品格和模范行动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广大党员干部向李保国同志学习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重大意义,切实抓好文件精神的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讨论、座谈交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李保国同志的先进事迹。
二要强化典型引领。要以李保国同志为标杆和榜样,从中汲取强大精神力量,同时结合市委教育工委“‘两学一做’六项创新举措”及本单位工作实际,选树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岗位争优、服务群众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引导党员、干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共产党员,坚持实干勇担当,立足岗位作贡献,为苏州教育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要进行对照自查。党员、干部要结合“五查摆五强化”、“七查摆七强化”,认真对照李保国同志的优秀品格和高尚精神,深入查找自身在思想认识、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目标、定措施、见行动,切实增强党性修养、强化宗旨观念,提升能力、主动作为、无私奉献。
附件:《层转〈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共教育 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广泛开展向李保国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苏州市委教育工委学习教育协调小组
201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