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教党工委〔2012〕3号

中共苏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2年组织工作意见
2012年中共苏州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围绕“建设宜居新苏州、打造创业新天堂、共筑幸福新家园”的总要求,立足苏州教育工作发展新起点,以创先争优为载体,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为苏州教育“十二五”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召开。
一、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为契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1.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先争优活动成果,继续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在职党员进社区”、“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共产党员关爱帮扶困难群众行动”、“党员关爱月”等活动,扎实推进教育局机关党组织“双千服务实践”和“双帮双比”等活动,形成推进创新创业、加快转型升级的持久动力。着力推行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按照苏教组〔2011〕7号文件《关于认真开展领导点评创先争优、党员承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做好2012年度的党员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工作。加强对各领域创先争优活动的分类指导,引导基层党组织切实将创先争优活动落脚在学校教育教学中心工作中,推动苏州教育“善教乐学、学有优教”品牌的建设,推动苏州教育“三好”的贯彻落实。
2.大力营造创先争优活动氛围。继续在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争创活动,加大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宣传力度。通过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总结基层党组织三年来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果经验,评选和表彰一批“2009~2011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结合创先争优中“基层党组织‘一校一承诺’和党员公开承诺”的开展,评选和表彰一批“2010~2011年度党员承诺先进个人”,努力培养选树先进典型,通过网络展示、媒体报道,宣传创先争优中优秀党员的典型事迹。基层党组织要利用校园媒体完善“创先争优进行时”、“党员关爱帮扶在行动”等专栏,进一步扩大创先争优的影响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创先进的浓厚氛围。
3.配合做好各区人大换届改选工作。今年第一季度,各区将进行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人大的换届选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次重要实践,认真搞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既是每位选民光荣的政治权利,也是选民义不容辞的公民责任。市委教育工委将组织好教育局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参与沧浪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协调好各直属学校的教师和年满十八周岁的学生认真参加所在区的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做到按时、按规定,保质、保量完成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圆满成功。
二、坚持干部选拔、教育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全面提高干部综合素质
4.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方针。继续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干部“四化”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努力以科学的制度选人、用人,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优化结构。大力推进竞争性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推行任前公示制、考察预告制,努力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准确性。进一步加快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重点推进年轻干部“四级梯队”建设,努力构建人才在一线培养、干部在一线选拔的科学培养选拔链。认真实施《中共苏州市委教育工委基层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细则》。加大干部交流力度,通过干部交流推进校际之间、部门之间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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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突出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基层党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培训和书记中心组学习要以学习十七届六中全会、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为重要内容,通过自学、集中学习、组织测试等形式深入开展,将学习与加强党性锻炼、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起来,审时度势,乘势而上,用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引导和深化教育改革,大力推进领导班子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局机关党员和干部要认真参加任职培训和“菜单式”选学讲座,努力提高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
6.切实加大干部管理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和宣传。积极探索科学有效、便捷高效的选人用人监督检查方式,不断研究改进干部考核、考察方法,完善组织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内部监督机制。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7.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探索发展党内民主和推进组织制度创新的方式方法,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建立和健全保障班子团结和谐的制度和机制,保证领导班子高效运转、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按照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基层党政关系,提高党组织议大事、抓大事、干大事的能力,从制度体制上既要保证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的发挥,又要支持行政开展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合力。进一步贯彻执行好《苏州市教育局基层单位党政领导干部议事规则》和《苏州市教育局基层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若干规定》。
8.认真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研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分析队伍状况,落实培养措施。各单位要在认真分析、考察的基础上,做好2012年度的后备干部调整、补充工作。要及时把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同志充实进来。后备干部的人数在滚动管理中保持与现职干部1:1的常数;在年龄和文化程度方面,要以35周岁左右、大学本科学历以上为主体;在任职层次上,主要在中层干部中选拔,还要注意挑选一定数量的女同志、年轻同志和党外同志。后备干部的推荐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民主推荐,并及时上报(表格附后)。
9.规范中层干部配备。各基层党组织对本单位的中层岗位的设置、职数的确定要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对空缺的岗位,应按照苏教党工委〔2002〕65号文件的精神,通过竞争上岗补充。要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一般情况下,男同志不超过55周岁,女同志不超过50周岁。要妥善处理好到龄中层干部离岗后的相关问题,通过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充分调动并发挥好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三、全面实施基层党建“先锋工程”,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10.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2012年为基层组织建设年,这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部署。中组部专门下发了《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要求以“创先争优迎十八大”为主题,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把基层组织建设年办成群众满意工程。各基层党组织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增强工作创新性,找准工作着力点,提高工作实效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着力营造基层党建工作的环境和氛围。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目标,以完善党的组织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为保障,以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落脚点,不断提高基层学校党建工作水平。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实施党务公开的要求,把实行党务公开作为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加强组织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要求,使用好《中共苏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做好党建资料、台帐整理工作。继续将党建课题研究作为苏州教育党建的亮点,进一步加大党建科研课题的研究力度,拓展参与面和覆盖面,积极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Page]
11.加强党组织和党员的学习教育工作。继续在全体在职党员中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以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十八大、2012年全国两会精神为重点,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在党内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引导全市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积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坚持党员目标管理,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和民主生活会的工作制度,加强党员教育新载体的开发和建设,在活动载体的主题化、系统化、特色化、个性化上下功夫。
12.以信息化提升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基层党建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电子化、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平台化、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统计报送自动化和党员志愿者服务网络化,提高全系统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化管理水平。积极运用互联网、移动媒介等新媒体,探索“数字化党建”新模式,使基层党建工作贴近实际。探索党建工作考核常态化、网络化、电子化,提高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加强“苏州教育党建”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功能和作用,评选表彰一批基层优秀党建网站,推动基层党建信息化的发展。
13. 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充分认识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责任意识。以高度的紧迫感突出抓好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用党组织的关怀、关心去感染、引导青年教师,增强党对青年教师的吸引力。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好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基础。要以办好中学生业余党校为抓手,搞好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工作,引导青年学生积极靠拢党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党建带团建、党建带群建,充分发挥团组织在“推优”工作中的作用。2012年重点推进发展党员两项制度:一是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履职资格认证制度。建立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新的管理机制,加强对党务工作者在发展党员过程中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参加市委组织部统一命题的《发展党员工作履职资格考试》,。上半年完成教育局组织处和局机关党委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和考试,下半年完成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和考试。二是建立发展党员档案材料收集和归档制度。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以点带面,逐步推行,建立新时期下发展党员材料收集归档的长效机制。
14.切实加强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积极贯彻执行省委组织部、省委教工委《关于社会力量办学校建立基层党组织的暂行办法》,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民办学校党的工作顺利开展。在建立苏州市民办学校党建工作促进会的基础上,总结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经验,研究和解决民办学校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民办学校党的工作运行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民办学校在党建工作方面的交流学习,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宣传,整体提升苏州教育党建工作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和人才工作的领导,密切与民主党派的交流和沟通,扎实做好校长培训工作。
15.加强和改善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深化“党建带工建”工作机制,完善定期研究工会工作制度,将工会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对工会组织建设的指导,引导各类民办学校建立工会组织;重视队伍建设,将工会干部纳入干部培训、交流、使用和管理的统筹规划之中;全力支持师德教育、校务公开等工作,促进教代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在促进学校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着力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16.着力提高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水平。牢牢把握党对共青团提出的坚持“两个全体青年”(团的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团的各项工作与活动影响全体青年)的根本要求,通过组织、引导、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进一步深化“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机制,加强共青团组织建设,着力培养“思想作风过关、业务能力过硬、组织协调过强”的青年干部。强化对共青团工作的指导,全力推进团中央、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中学共青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Page]2011〕19号)的贯彻落实,切实为青少年学生、青年教师的成长搭建平台。
17.进一步健全党管人才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校长培训工作。以贯彻落实《关于苏州市市级机关部门(单位)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1〕107号)为抓手,建立健全教育系统人才工作领导、运行机制,统筹推进教育人才队伍协调发展,为教育人才健康成长和施展才干提供更充分、更全面的支持。深入实施姑苏教育人才计划,加大紧缺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继续开展姑苏教育人才网上申报、集中评选等工作。增强服务意识,促进教育人才示范引领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协调做好市人才公报统计工作,谋求为“春晖杯”提供服务,强化统筹人力资源配置,逐步形成人才流动的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校长培训工作。以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为依据,以全面提高校长队伍综合素质,培养一支理念科学、业务精湛、善于管理、勇于创新、能适应苏州教育发展和现代化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校长队伍为目标,扎实抓好直属学校校长培训、全市新任校长资格培训、义务教育阶段校长专题培训等工作。
18.密切与民主党派的交流和沟通,一如既往关爱台胞台属、归侨侨眷。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深入贯彻苏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积极支持各民主党派做好换届选举等工作。完善双向联系机制,巩固深化对口联系制度,加强与民主党派的联络,参与并配合各党派做好调研、视察等工作,认真听取他们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密切双方的交流和沟通。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定期通报机制,定期向各民主党派通报教育改革及发展情况,以及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解决情况,及时向他们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切实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关心民主人士、台胞台属、归侨侨眷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切实保障他们履行好职责,充分调动他们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献言献策的积极性,为实现教育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五、弘扬“三心”(孝心、尽心、同心)精神,用心做好新形势下的老干部工作。
19.积极在老干部中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工作。组织老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引导老干部进一步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统一到苏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上来,切实把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各项要求转化为推进苏州教育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实际行动。
20.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党支部的思想、组织和制度建设,发挥老干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老干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的实际成效来带动和推进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市、县政府换届和十八大召开后要认真组织老干部学习,使他们始终紧跟形势发展,始终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要深入开展老干部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落实李源潮同志对全国离退休干部创先争优活动中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鼓励和支持老干部在思想政治上创先争优,在道德品行上创先争优,在教育后代上创先争优,在文化学习和活动上创先争优。要按照“五好”要求切实抓好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在调动老干部参与积极性、提高支部工作实效性上下功夫,推动老干部党支部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
21.认真组织纪念老干部离退休制度建立30周年系列活动。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精心策划一些符合老同志实际、受老同志欢迎的活动。要积极组织老干部参加文艺演出、诗文创作、书画展览、专题座谈、媒体访谈等活动,充分展示老同志的精神风貌,抒发老同志对党、对祖国、对社会主义、对改革开放的热爱之情。要在庆祝建立老干部离退休制度[Page]30周年前夕,通过上门看望、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普遍开展走访慰问老干部活动,要帮助有特殊困难的老干部解决好实际问题,让老同志切身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走访慰问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倾听老同志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要以纪念建立老干部离退休制度30周年为主题,大力宣传老同志的历史功绩以及在教育改革和发展进程中做出的积极贡献,特别要加大对老干部先进典型、优秀老干部工作人员的宣传力度,发挥导向作用,扩大影响力,积极营造全系统更加尊重、关心、爱护老干部,更加重视、理解、支持老干部工作的良好氛围。
22.努力提升服务老干部的水平和质量。大力弘扬我市老干部工作长期以来形成的“三心”(孝心、尽心、同心)精神,努力将苏州老干部局“三心”服务品牌打造为教育系统的“三心”服务优秀品牌。以市教育党建网“老干部专栏”为载体,为他们提供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经验交流、养生保健知识介绍等方面的服务。继续实施重大事项、热点问题及时通报制度,确保老干部对招生、选举、人事变动等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关心老干部身体健康,认真组织好老干部保健疗养、健康体检等工作;全面落实离休干部待遇,继续做好两报一刊的免费征订,确保文件的及时阅览;按规定做好老干部因公、看病等急需用车,并优先给予保证;加强和社区的联系,协助做好老干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继续组织外出参观游览活动,坚持执行重要节日领导上门慰问、高温上门走访及生病及时探望等工作制度。
23.不断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退休教师协会”的联系,为老干部发挥作用搭建“平台”,一如既往支持和关心关工委的工作,充分发挥好老同志在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中的作用。根据老同志的特长和兴趣,引导老干部利用自己的威信和影响力,参与青年教师成长、帮扶贫困学生、社区组织建设、信访民调、移风易俗、义务办学,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等;鼓励和支持老干部加强学习,通过撰写和出版回忆录、著书立说,把自己为新中国的建立而奋斗的亲身经历,用文字表达出来,传承给后人,在培养造就新一代苏州人、建设和谐苏州做出积极的贡献。
24.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工作队伍建设。不断优化老干部工作队伍结构。需要补充的,坚持选用中层干部中政治素质好、工作协调能力强、有服务奉献精神的年轻同志兼任;进一步加强调研工作,不断加强老干部工作政策、问题的调研,重点围绕老干部党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老干部满意度、如何发挥老干部在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等方面深入研究。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大力弘扬 “三心”精神,加大对老干部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着力提高老干部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塑造苏州教育系统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良好形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附件:民主推荐后备干部情况汇报(2012年度)
中共苏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2年2月6日
主题词:教育 党建 组织 意见
| 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2月13日印发
|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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