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
中国共产党章程
发布日期:2010年03月30日      阅读量:      作者:党建网

中共苏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中办发〔2006〕21号),积极推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建设,省委组织部专门制定了《江苏省各级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苏办发〔2007〕20号)。为进一步强化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不断加强和改进我市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中共苏州市委教育工委关于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总部署,着眼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加强对我市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进市直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组织坚强有力。基层党组织健全,设置合理,隶属关系明确,各项制度配套落实,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党员作用突出。广大党员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在教育教学工作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做出贡献。

——工作得到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发挥,影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工作取得新进展。

——人民群众满意。党建工作体现群众意愿,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发展,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三、工作任务

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作为固本强基的战略任务,在抓基层党建工作中,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的原则,抓好七项任务落实。

1、制定工作规划。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从实际出发,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针对教育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党建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并抓好组织实施,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落实。

2、调整和改进基层组织设置。着眼推动教育事业发展,调整和改进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使党组织设置与教育整体工作相适应,有利于调动广大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切实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团体的领导,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整顿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基层党组织。

3、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加强我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和指导学校党组织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方式,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4、抓好领导班子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标准,培养选拔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扎实、廉洁自律、熟悉教育教学工作的干部,充实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加强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我市教育系统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加强对基层单位干部的管理监督,建立管理监督考核制度,改进管理监督考核办法。抓好教育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制定培训规划,落实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不断提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管理学校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处理各种矛盾的本领。加强教育系统后备队伍干部建设,为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储备充足的干部力量。

[Page] 5、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坚持标准,注重质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和票决制。健全完善党员学习培训、实践锻炼、组织生活、联系和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制度,教育和组织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和完善党员服务体系,为党员的学习提高提供机会、创造条件。

6、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完善基层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制度,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按期改选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拓宽选举人了解候选人的渠道,增加党内选举的透明度。健全完善党务、校务公开制度,着力构筑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和有效监督,促进和维护党内团结与和谐。

7、营造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高度重视培养典型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深入开展“党员承诺活动”等主题活动,搞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比表彰。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网络传媒,通过开辟党建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开设党建网站等途径,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交流传递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加大对基层党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基层党建工作健康发展的氛围。

四、工作措施

1、明确各级责任。教工委和基层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对系统和各单位党建工作负总责;党组织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分片抓工作落实,逐级签订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人。

2、成立领导机构。教工委和各基层单位都要建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由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统一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

3、落实工作制度。主要落实好“五项制度”:一是例会制度。教工委会随时研究基层党建工作。教工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例会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每半年召开一次汇报会,听取直属各单位党建工作情况汇报,部署基层党建工作任务。二是定期报告制度。教工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向市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落实情况。直属单位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向教工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一次党建工作。基层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要把本单位党建工作实施情况向教代会代表和全体党员进行年度述职。三是党建研究制度。各单位要力争确立一个党建研究课题,通过研究,逐步形成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党建工作方法。四是党建联系点制度。建立教工委和局长领导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定期深入联系点指导党建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五是建立督促检查制度。教工委将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基层单位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通报检查情况。

4、开展争创活动。根据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目标要求,围绕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双争”活动(争当抓党建工作好领导、争创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每年宣传和表彰一批先进典型。要加强舆论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不断推动我市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的创新发展。

5、加大保障力度。直属单位对抓党建工作的常设机构要在人员上给予倾斜,做到选优配强。基层党建工作经费要保证足额支出,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Page] 五、考评办法

在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中,不断健全完善激励措施,通过严格奖惩来强化责任,推动工作落实。主要是做到两个结合:

一是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察相结合。坚持把抓党建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考核一并进行,必要时组织专门考核。把考察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二是与年度考核、党组织评先相结合。把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党建工作得分达不到应得分90%以上的,党组织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优,党组织不能评为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

对抓基层党建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08年3月20日

地址:苏州市劳动路289号  邮政编码:215006
CopyRights © 2014-2017 苏州市电化教育馆党建网主办
承制:苏州市电化教育馆  苏州市教育信息中心    网络备案号:苏ICP备10204645号-15